今天的新聞 :
2008年12月4日,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掩飾扁家海外洗錢資訊,被控圖利、洩密等案,中華流亡民國台北地院上午一審宣判,合議庭認定葉「欺上瞞下」、「違 法亂紀」莫此為甚,依圖利等罪合併判他10年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5年,合議庭在宣示判決後,並以葉被判重刑為由,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,將葉盛茂還押台北 看守所。
洩密?這很好玩。阿扁是他好幾層上的老闆,應該是越級報告吧!(美國 FBI 的頭頭把檔案拿給總統看,最多就是下台而已。)
阿扁有罪了嗎?阿扁的錢有違法嗎?既然都未定案,叫什麼「洗錢」?「圖利」呢?
鷹犬法官李英豪不願等阿扁被定罪,急著判這個案子,顯示一隻一隻國民黨鷹犬已經搶著出頭了。
民主、法治,根本就都是屁!
葉盛茂洩密圖利案,合議庭法官如下:
- 審判長李英豪。
- 受命法官曾正龍。
- 陪席法官楊臺清。
古狗大神連結 : http://www.google.com/search?q=李英豪&btnG=Search&lr=lang_zh-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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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 on: "鷹犬法官審判長 — 李英豪" (4)
不意外
這3隻奴才鷹犬
不久將高升
料想的到
讚讚
果然是扁迷講的話 xxxxx …
讚讚
蔡守訓鷹爪人人得而誅之罪及九族
讚讚
有點法學知識好嗎
法官依法獨立審判而且證據會說話
你自己看現在阿扁,真無法讓人相信他一身清白
讚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