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投資看宇昌案

馬英九結合了黨、政、媒體的大陣仗,用宇昌投資案批評蔡英文,理由大部份都很莫名奇妙。

不過,有一個理由我是完全同意。

這個理由叫做「不合常理」。

小英在宇昌公司的投資有太多不合常理之處。

關於 venture capitalists (創業投資)或是其他的公司投資,我有一些接觸,也花過時間去瞭解。

我左看右看都覺得蔡英文的投資實在是不合常理。

一般而言,科技創業投資能夠成功的機率不高,四五個投資有一個成功的,就算是謝天謝地了。所以,這是高風險的投資,求的就是一般人眼中的「暴利」(五倍十倍二十倍)。

因此,高風險的生技創投案,找不到投資人是很正常的。而當宇昌支持者去找蔡英文時,假如小英是正常的創業投資人,談下來的條件應該是以暴利為目的。尤其是小英的投資是決定案子的關鍵,更是站在極端特硃的地位上(也就是趁人之危),要談出更有利的投資報酬,應該也可以辦得到。

可是呢,小英自己提出的條件卻很莫名奇妙 — 她的條件是 : 假如有別的資金到位的話,她的錢就退出。

也就是說,她的錢不再是創業投資。它變成了一般貸款,只要有人覺得宇昌可以賺錢,願意拿錢投資,她就把錢收回來。

換句話說,小英在風險沒有降低的情況(宇昌很可能虧本、甚至於倒閉),自動地把創投者正常獲利(獲取暴利)的可能性放棄了。

這個是小英不合常理的第一點。

接下來,小英接下宇昌董事長的職務,竟然還沒拿錢。有工作卻不拿錢,小英做的是義工嗎?這是小英不合常理的第二點。

好啦,小英將投資變成貸款也可以,這時也該回歸正常商業的借貸模式了吧!

這種關鍵時刻的民間過渡性借款,在商業上叫做 「bridge loan」。它的風險比較高(找不到銀行或投資人的錢,可能根本就活不下去),所以還是可以拿到很特別的條件,像是超高利率、加紅利歸還、第一順位拿回資金等等的。

可是,除了正常的利息,小英什麼都沒拿。這是小英不合常理的第三點。

我們不是說「無商不奸」「人都是自私的」嗎?小英怎麼一再地做這些不合常理的行為呢?

還有,這些行為表現出的是小英想做事(扶持生化產業)、不愛錢的特質。我假如是她,我就會一直說、到處講,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的這些特質。

可是,小英安安靜靜地,一句話都沒有說。甚至於在選總統了,還是沒有自吹自擂,更是完全不合常理。

那麼,內斂到這種地步的小英,將創投業搞成慈善業的小英,不合常理至極的小英,究竟適不適合當總統呢?

我是覺得沒有多少人比她更適合的了。

(感謝邱疫和金小刀,沒有他們的賤嘴和賤招,我還不知道小英有這麼可愛呀!)